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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一案

 

 

一、依據教育部臺教學(三)字第1152804108號函辦理。

二、每年受理收件時間如下:

(一)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每年3月15日。

(二)第2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每年9月15日。

(三)以上均以送達教育部時間計算;如截止日適逢例假日或國定假日,則順延至次一個工作日。

三、附教育部性別平等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流程圖及提案單各1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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